一、进口食品/饮料需要办理的手续:
1.进口公司需到当地商检局做进口食品/饮料收货人备案,获取备案号(须有食品批发证或者食品流通证及进出口权)。
2.在获取备案号后,到进口商检局做进口食品/饮料中文标签备案,申请资料2份[标签审核申请表、中文标签样张纸质版及小于250K的电子版,按GB 7718-2004(预包装食品/饮料标签通则)及相关产品标准制作)、原标签及中文翻译件(纸质版及小于250K的电子版)、反映产品特定属性的证明材料等。
3.中国香港转口深圳进口食品可安排食品/饮料提前报检,提供单证:贸易合同、发僄、装箱清单、原产地证、国外卫生证、中文标签检验备案相关资料。其他地区必须等货到港才能开始申报。
4.出具通关单,海关报关,出具涗单,进口食品/饮料收货人缴纳关shui增值shui,海关放行,安排货物进境。
5.货物到达进口口岸后,商检局检务科对食品/饮料进行查验和抽样送检,商检查验后过海关通道,海关如布控则查验。
6.查验放行后,货物应放到商检局认可的仓库存放,并加贴中文标签(*二次进口中国香港或者国外生产家加贴中文标签)
7. 送检结果出来后,合格的签发《卫生证书》,进口商/代理商/经销商/收货人获得合格的《卫生证书》后方可销售使用该批食品/饮料。
二、进口食品/饮料前需要提供证明/许可文件
1、发票、装箱单、贸易合同(正本)Invoice、 Packing List and Contract
2、原产地证书(正本)Certificate of Origin
3、国外出具的卫生证书(正本)Certificate of Health
4、标签样本及翻译件
5、营养成分分析报告
6、成分分析表
7、商检局、海关认为必要时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
三、食品/饮料进口的商检手续:
1.进口食品/饮料必须要商检局出具通关单
2.进境报检手续:主要对货物的数量,品种,及包装等各种进行核对。
3.检验检疫手续:货物入仓后安排商检人员到现场抽检,10-15工作天内完成检验并通知货物是否合格。
四、中国进口食品/饮料税率
1.食品/饮料进口关税:10%-35% 关税额=CIF ×关税率
2.食品/饮料进口增值税:17% 增殖税额=(CIF+关税额)×增值税率;
所征收的税项,以人民币交纳。